北青社区报记者从《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》获悉,街道作为执法主体可以直接开展执法工作,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,除上级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,整合现有站所、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,组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,逐步实现“一支队伍管执法”,真正解决“看得见的管不了、管得了的看不见”的现状。这一举措将涉及顺义区胜利、光明、旺泉、双丰、石园及空港6个街道。
《意见》明确,街道是代表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关,对辖区党的建设、公共服务、城市管理、社会治理四个方面行使综合管理职能,对辖区内地区性、社会性、群众性工作负总责。
为实现这一职能定位,必须着力提升街道统筹能力、服务能力、管理能力和动员能力“四个能力”建设。要向街道赋予“六权”,包括:
1.辖区设施规划编制、建设和验收参与权;
2.全市性、全区性涉及本街道辖区范围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的建议权;
3.职能部门综合执法指挥调度权;
4.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工作情况考核评价和人事任免建议权;
5.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权;
6.下沉资金、人员的统筹管理和自主支配权,确保基层有充分的权力和更多的资源为群众办事、解决问题。文/记者组